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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性弱視

弱視是指眼球檢查正常而單眼或雙眼視力不正常,且通過配戴眼鏡視力也不能達到0.8以上,按照類型不同,醫學上將弱視分為斜視性弱視、屈尖參差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屈光不正性弱視、先天性弱視等五大類。形覺剝奪性弱視:在嬰幼兒期,由於角膜混濁、先天性白內障、或上瞼下垂遮擋瞳孔,致使光線刺激不能充分進入眼球,剝奪了黃斑部接受正常光刺激的機會,產生功能性障礙發生弱視。

一、臨床體征   1. 年幼兒童可能沒有任何症状,年齡稍大的兒童可能主訴視力較差,家長可能發現一些視覺行為上的異常,如眯眼、頭偏斜、視近物時喜歡將所視物放在一眼前等。   2. 患者可能存在先天性白內障、角膜瘢痕等、先天性上瞼下垂等。   3. 視力低下並且不能配矯正。由於弱視的患者大多是兒童,所以選擇合適的視力評估手段十分重要。   4. 光覺改變。再弱視眼前放置中等密度率光片視力不降低,而存在器質性病變則視力下降。在黯淡和微弱的光線下,弱視眼的視力改變不大。   5. 出現擁擠現象。對單個字體的識別能力比對同樣大小但排列成行的字體的識別能力要高得多。   6. 立體視覺下降或消失。   7. 弱視眼的調節幅度下降。   8. 伴有外斜視、眼球震顫等。   9. 弱視眼的對比敏感度功能在中高空間頻率下降並伴峰值左移。   10. 弱視眼中存在兩種注視性質,即中心注視和偏中心注視,用中心凹以外的某點注視為偏心注視,分中心凹旁。黃斑旁及周圍邊注視等。   11. 弱視患兒表現為視覺皮質誘發電位(VEP)振幅的降低和峰時的延長。弱視眼的這種改變在高頻率中更為明顯。斜視性弱視:患者有斜視或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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